18日上午,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规划修改、土地农转用及征收、“三旧”改造等方面6个事项。
会上,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认真听取揭东区(SK-06单元)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监管综合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揭东区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玉湖镇派出所用地)、惠来县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华湖变电站用地)、普宁市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千伏盘龙输变电工程用地)、普宁市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千伏寒妈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6个事项情况汇报,并就各项目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等具体细节进行讨论,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审议表决通过以上6个事项。
副市长吴毅青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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