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和两则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拟征收大坝镇葫芦地经济联合社6.公顷(约.82亩)的土地,批后全部作为工矿仓储用地。而两则征地补偿安置涉及大池农场和大坝镇,合计73.98亩,征地补偿总额约.22万元。
另外还有一宗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位于占麟公路西侧、汕湛高速北侧,土地面积约23亩,用于建设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纺织西路及配套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市政府拟启动土地征收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大坝镇葫芦地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土地面积6.公顷。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地目的:拟作医院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大池农场柑园村,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为园地1.公顷、林地1.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
四、征收补偿标准和金额: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中共普宁市委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普市发〔〕6号)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揭府公〔〕9号)的规定,征收补偿标准为:
(一)征收园地、林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31.2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46.8万元。
3.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9~19.5万元进行补偿。
(二)征收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79.5万(含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每公顷1.5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万元。
医院
据了解,医院建设工程位于普宁市大池医院内,项目计划总投资.5万元,占地面积约90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设置精神科编制床位张;主要建设2幢5层住院楼,建筑面积平方米,1幢8层综合楼,建筑面积0平方米;配套病人活动空间2平方米,停车区1平方米,大门围墙及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地目的:拟作为大坝镇屠宰场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大坝镇铁山洋经济联合社,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面积1.公顷,地类均为耕地。
四、征收补偿标准和金额: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中共普宁市委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普市发〔〕6号)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揭府公〔〕9号)的规定,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
(一)土地补偿费:每公顷42万元。
(二)安置补助费:每公顷63万元。
(三)青苗补偿费:每公顷3.75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万元。
屠宰场
据普宁市融媒体中心报道,近日里湖镇定点屠宰厂、下架山镇定点屠宰厂和流沙东生猪定点屠宰厂已投产试运营,市民“舌尖上安全”又多了一份保障。这三个屠宰厂的投产使用,为市区、东部片区及里湖、梅塘、普侨、大池等地的广大屠户、商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实现了猪牛羊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为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提供了坚实基础。期待大坝镇屠宰场早日建设完成,让大坝镇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
宗地编号:(国)01
地块位置:占麟公路西侧、汕湛高速北侧(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
土地用途:公路用地
土地面积:1.公顷
项目名称: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纺织西路及配套工程
受让单位: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据了解,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纺织西路及配套工程起点桩号(K0+),终点桩号(K1+.),道路呈南北走向,设计路线全长.米,宽21米,设计行车速度为40公里/小时;横断布置为2.5米(人行道+非机动车道)+16米(双向机动车道)+2.5米(人行道+非机动车道)=21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动车道、人行道、交通标示、给排水、排污、路灯、绿化工程等。工程建安造价为45972.22元,计划工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