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普宁某路段一电动车逆行,被撞倒在地

北京中科刘云涛 http://nb.ifeng.com/a/20190821/7612844_0.shtml

根据网友爆料,5月27日晚9点多,在普宁市果陇乡门发生一起车祸,一辆电动车驾驶员先后与两辆汽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员被撞伤躺在地上。

监控视频显示,当晚一辆电动车在省道的快车道上逆向行驶,先是被一辆迎面而来的白色汽车撞上。视频显示,白车司机反应灵敏急忙右转避开,虽没有碾压,但也把逆行者撞倒在地。此时交通繁忙,车水马龙,超车道后方的黑色汽车发现倒在地的电动车之时,已经躲避不及,虽然急忙刹车,但是还是发生了再次撞击。

(监控视频)

从现场视频可见,电动车驾驶员躺倒在地,电动车倒在一旁,两辆汽车车身均有不同程度损坏。事发后相关部门迅速到现场处理,交警同志在现场疏导交通。

(现场视频)

目前,事故具体情况和后续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跟进。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市民,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应当持驾驶证上路,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千万不可逆行,害人又害己!

近日,我市也开始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的出行管理,摩电上牌能够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市民的出行交通安全。摩电上牌可以更好地去管理道路上的车辆驾驶,通过规章制度去约束人们的行为,提高安全出行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机动车逆向行驶,扣3分,罚款元;

2.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

3.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扣12分,罚款元。

▍来源:网友报料

▍创作:普宁新鲜事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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