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年清明期间暂停祭扫活动的通告
普防疫指办通〔〕2号
近期,国内本土疫情点多、面广、频发,且波及范围广,我省多地市相继出现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避免清明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揭阳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年清明期间暂停祭扫活动的通告》(揭防疫指办通告〔〕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市所有殡仪馆、公墓、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场所,暂停市民现场祭扫活动,并全面实施封闭式管理;暂停各类骨灰寄存场所(包括宗教场所等设立的骨灰寄存设施)现场祭扫活动。全市各殡仪馆、医院太平间暂停举行守灵、遗体告别等人员聚集的相关业务;暂停举办集体公祭、骨灰海葬、骨灰树葬等人群聚集活动;延期缴纳墓地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等费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即日起,一律禁止上山现场祭扫;不得在农村祠堂举行宗族性、聚集性祭拜活动。各乡镇场街道、各村(社区)要在上山路口全面设卡检查,劝阻市民上山扫墓祭拜。倡导市民通过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方式缅怀先人。市民可进入“粤省事”上的“云祭扫”模块进行网上拜祭或者委托拜祭。
三、倡议外地人员今年暂不返乡祭扫,避免人员扎堆聚集,防止交叉感染。请广大市民朋友及时告知在外地的亲人朋友、海外侨胞、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在外教师、留学生、境外投资合作企业员工,以及在外地务工人员,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人员暂缓返乡祭祖探亲。
四、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举行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倡导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
五、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服从防控工作,扰乱殡葬服务机构、祭扫场所正常秩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通告。
普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3月23日
来源:普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整理:“普宁发布”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