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广东揭阳普宁市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在普宁市看守所开庭审理3宗防疫期间以卖口罩为名实施的诈骗案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洪、李某仔、李某鑫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年十个月和四年,并处罚金60万元至3万元不等。同时,责令三被告人退赔被害人诈骗所得钱款。
经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张某洪从1月25日至2月6日利用
3月3日下午,广东揭阳普宁市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在普宁市看守所开庭审理3宗防疫期间以卖口罩为名实施的诈骗案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洪、李某仔、李某鑫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年十个月和四年,并处罚金60万元至3万元不等。同时,责令三被告人退赔被害人诈骗所得钱款。
经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张某洪从1月25日至2月6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