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年度“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合作交流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抢抓“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机遇,充分发挥“一带一路”高校联盟与职业教育分盟在科学研究方面的协同带动作用,推动各地各校在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中开展理论研究和机制创新,为全省教育国际化发展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和理论支持,不断加快和扩大我省教育对外开放。经研究,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年度“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合作专项研究课题(以下简称“一带一路”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课题围绕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课程资源开发、中外人文交流、国别区域研究、中外合作办学、服务“走出去”企业国际产能合作、“中文+职业技能”项目推广、中小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基础能力提升等方面确定选题,具体可参考《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年度“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合作交流专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此专项研究课题期限为2年。
二、申报对象
致力于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高校及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三、申报限额
(一)各市州:限报3项;兰州新区限报1项。
(二)各高校:限报3项。
(三)各厅直单位:限报1项。
四、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课题理论基础扎实,研究观点明确,具有较高的研究及应用价值。
(二)具体要求
负责人只能申报负责一项课题,且不能申报参与其他课题,有在研省级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允许申报。
参与人只能参与申报两项课题,有在研省级规划课题的参与者只能参与申报一项。每项课题参与成员不超过4人。
五、工作安排
年度“一带一路”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时间为年4月11日至6月20日,分为初审、复审、终审三个阶段。
(一)初审阶段:年4月11日至5月13日
各市州教科所(教研室)和省属高校、高职院校科研处及厅直单位按照下达的限额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并将公示结果上报省教育规划办,同时通知推荐申报课题教师在申报平台上传材料。
(二)复审阶段:年5月16日至31日
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完成推荐申报课题的复审工作。
(三)终审阶段:年6月1日至20日
复评结果上报省规划办审核。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
六、报送要求
(一)要求各市州教科所(教研室)、高校及厅直单位须统一上报省教育规划办。
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年度“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合作交流专项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纸质版1份(需加盖公章)。
2.《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年度“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合作交流专项研究课题》推荐上报公示文件及名单,需加盖公章。要求报送纸质版1份和PDF电子版。
3.《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年度“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合作交流专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须与公示名单一致。要求上报纸质版1份和EXCEL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截止年4月29日前统一将纸质和电子材料交至省教育规划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省教育规划办不再受理,且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三)省级评审采取网络评审。各市州教科所(教研室)、高校及厅直单位须组织推荐课题申报教师于年5月6日至13日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