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体育局发布《关于做好年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5月20日后,统一实施网上报名登记
近日,市教育体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年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有哪些内容?又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保持现有招生政策稳定
在免试就近入学和划片招生方面,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市直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全面实施学区制,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依法保障区域内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学生全部都能入学,推进常住人口义务教育全覆盖;要根据儿童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严格落实小学“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原则上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在不同群体子女入学保障方面,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努力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推进融合教育发展,依法保障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确保“应入尽入”并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外来优待人员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优先保障,妥善解决好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遂州英才卡持卡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和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
在招生程序方面,市直属公办学校招生一律通过“遂宁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招生,不得自行组织考试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不得跨区域违规争抢生源。市直属民办学校招生一律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省招生系统”)招生,严格落实“三个严禁”,严禁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或以竞赛证书、学科成绩等为招生依据选拔生源,严禁与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5月20日后,统一实施网上报名登记、组织录取、公布录取结果等,凡未通过“遂宁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或“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
招生办法和招生程序
我市学校有公办学校、民办学校、过渡期学校三类,《通知》对各类学校招生办法和招生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
公办学校——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市直属公办学校布局、常住人口分布和学校办学规模合理划定各校招生区域,各市直属公办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校招生服务平台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查验学生入学资料并审核,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告知家长,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民办学校——市直属民办学校要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市直园区学生入学需求,可招收本市户籍、本市学籍、来遂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对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并可进行第二次报名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程序组织摇号录取。未被摇号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或按划片就近入读公办学校。
过渡期学校——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原则上提供个初中学位优先满足市河东新区学生入学需求,入学要求参照遂宁市河东新区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公告的“学区内适龄儿童”执行,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程序组织摇号录取,剩余学位可招收本市户籍、本市学籍、来遂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遂宁高新区城区适龄儿童初一新生可在遂宁中学高新校区、遂宁二中教育集团(遂宁二中本部、遂宁二中滨江校区)和遂宁一中入读;遂宁中学高新校区原则上提供个初中学位优先满足高新区城区学生入学需求,入学要求参照遂宁市高新区年秋中小学招生实施办法的“学区内儿童少年界定”执行,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遂宁高新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摇号录取。
在学区生界定方面,根据《遂宁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与居住证等条件相挂钩的入学机制,就读的条件按照《学区内学生的界定及查验证件办法》的规定执行。
在招生安排方面,各市直属学校招生要严格按照《年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日程安排》的规定落实,对符合条件的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报名登记的,要按学区内学生对待,确保入学。其中遂宁二中教育集团原则上按照划定学区就近入学。确因学位无法满足时由遂宁二中教育集团统筹做好学区内招生入学工作。
(全媒体记者姜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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