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单车满足群众多层次出行需求
有效解决城区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但是企业违规投放使用未登记上牌的共享电动单车
车辆乱停放现象突出
扰乱了正常道路交通秩序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城区投放共享单车管理,保障城市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共秩序的有序进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0月29日上午,普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集美团、松果、哈啰、青桔等4家共享电动单车企业负责人进行交通安全约谈。
会上,交警大队及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指出了市区共享电动单车存在投放过量、乱停乱放、运维管理人员不足、路面巡视不到位、事故多发等问题,
要求各运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普宁市规范互联网租赁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根据区域面积、人口数量、市民出行习惯等因素合理控制投放规模;
要对规定投放数量的共享单车落实上牌,没有上牌的一律不得投入运营;
要按照不低于车辆投放数量的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运维人员,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
要完善市区的共享单车停车区规划设置工作,利用卫星定位等技术手段合理设置电子围栏区域;
要建立健全共享电动单车投放、运营、停放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和长效机制,促进共享的电动单车的健康有序发展,着力打造“规模合理、投放有序、停放规范”的共享电动车管理秩序。
最后,公安交警部门领导表示,希望共享单车企业与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携手共创良好道路交通秩序,共同推进普宁城市交通文明。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表示,将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配合交警和城管部门的工作,完善巡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单车停放秩序,并按期办理上牌登记手续,加强骑车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及时进行整改,共同打造整洁有序的交通环境。
普宁交警提醒:
共享单车带来出行便利
请广大市民文明骑行
自觉将共享单车停放在指定地点
不要乱停乱放
普宁市良好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
离不开您的文明行为!
来源:普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