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六个镇街普宁将征收476亩土地,

近日,普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四则征收土地公告、两则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和一则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合计总面积约47.66亩,涉及民政福利园、大坝卫生赤岗山小学、北部中心水厂榕江取水工程、普侨镇供电所、仙桥梅云片区天然气利用工程等,具体内容如下:

普宁市民政福利园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粤府土审(21)〔〕22号,批准时间:年8月25日),同意普宁市人民政府征收池尾街道高明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公顷(折合19.5亩)。

一、建设项目名称:普宁市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作为普宁市民政福利园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池尾街道高明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池尾街道高明村。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面积1.公顷,地类均为林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52.8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79.2万元。

(二)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75~19.5万元进行补偿。

征地补偿总额为.万元。

大坝镇大坝卫生院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粤府土审(21)〔〕22号,批准时间:年8月25日),同意普宁市人民政府征收大坝镇大坝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公顷(折合3.06亩)。

一、建设项目名称:普宁市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作为大坝镇大坝卫生院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大坝镇大坝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大坝镇大坝村。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面积0.公顷,地类为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42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63万元。

(二)征收建设用地补偿参照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执行: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42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63万元。

(三)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75~19.5万元进行补偿。

征地补偿总额为22.万元。

赤岗镇赤岗山小学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粤府土审(21)〔〕22号,批准时间:年8月25日),同意普宁市人民政府征收赤岗镇赤岗山村沈厝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公顷(折合5.31亩)。

一、建设项目名称:普宁市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作为赤岗镇赤岗山小学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赤岗镇赤岗山村沈厝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赤岗镇赤岗山村。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面积0.公顷,地类为耕地0.公顷、园地0.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42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63万元。

(二)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75~19.5万元进行补偿。

征地补偿总额为43.万元。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粤府土审(21)〔〕22号,批准时间:年8月25日),同意普宁市人民政府征收赤岗镇赤岗山村寨内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公顷(折合9.16亩)。

一、建设项目名称:普宁市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作为赤岗镇赤岗山小学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赤岗镇赤岗山村寨内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赤岗镇赤岗山村。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面积0.公顷,地类为耕地0.公顷、园地0.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42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63万元。

(二)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75~19.5万元进行补偿。

征地补偿总额为75.万元。

普宁市北部中心水厂榕江取水工程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市政府拟启动土地征收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作为普宁市北部中心水厂榕江取水工程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南溪镇扬美村老祠经济联合社、扬美村美星经济联合社(共有),拟征收土地面积0.公顷。

仙桥、梅云片区天然气利用工程1#阀室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市政府拟启动土地征收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作为仙桥、梅云片区天然气利用工程1#阀室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太镇冯厝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土地面积0.公顷。

普侨镇供电所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市政府拟征收普侨镇新兴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公顷(折合2.98亩)。

一、拟征地目的:拟作为普侨镇供电所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普侨镇新兴经济联合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为耕地0.公顷、园地0.公顷。

四、征收补偿标准和金额: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31.2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46.8万元。

(二)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1.5~19.5万元进行补偿。

征地补偿总额为18.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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