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多措并举,以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全力推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登记上牌工作。
据了解,本次要求上户的车型包括:国产标准电动自行车、国产轻便(电动、燃油)摩托车、国产普通(电动、燃油)摩托车。其中,标准电动自行车上户所需资料为:身份证、3C认证合格证、销售发票;轻便(电动、燃油)摩托车上户所需资料为:身份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购置税、交强险、车船税;普通(电动、燃油)摩托车上户所需资料为:身份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购置税、交强险、车船税等。
据介绍,按照四川省行政收费相关标准文件,标准电动自行车收费标准为30元/辆(行驶证10元/辆、号牌20元/辆);轻便(电动、燃油)摩托车收费标准为55元/辆(行驶证10元/辆、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辆、号牌35元/辆);普通(电动、燃油)摩托车收费标准为55元/辆(行驶证10元/辆、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辆、号牌35元/辆)。
市城区上户地点及联系方式:
■船山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