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普宁交警”发文称:年6月10日04时40分许,在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北环二路湖东村红绿灯路口,发生一宗一机动车碰撞一行人,致行人张某(男,60岁,系重庆市忠县人)当场死亡,肇事驾驶人驾车逃逸的交通事故。
接报后,普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带领民警迅速出警,到现场处置,开展现场勘查取证等工作。
当民警到达现场时,行人张某在事故中当场死亡,肇事车辆已经离开现场。现场只有一些散落物,均是车辆受损后留下的碎片,初步判断肇事车辆是一部吉利牌汽车,没有其他线索。由于案发正值凌晨,北环二路尚未完善安装监控视频,案件侦破工作无从入手。如何能够快速破案,找到肇事驾驶人成为一个难题。
事故发生后,普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谢汉湖高度重视,指示公安交警大队要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交警大队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投入案件侦破工作。
专案组民警经过细致调查,发现案发现场不远处一幢建筑物安装有视频监控。民警调取了当天的视频资料,终于还原了案发的场面:案件发生在10日凌晨4时40分左右,一辆小车由东往西从北环二路上快速行驶,路上车辆、行人非常少,该车经过北环二路湖东村红绿灯路口时将横穿马路的行人张某撞倒后,该肇事车辆并没有停车,而是径直疾驰而过。该车号牌号码等关键信息,均无法从视频在得到辨认,案件侦破工作一时又陷入僵局。
第二天(6月11日)上午,专案组民警接到一个令人兴奋的消息:一位目击者在普宁某地目睹过一辆号牌号码为粤V91***吉利牌小车,车身有所破损。民警判断,这是一个重大破案线索,该车辆极可能就是肇事车辆。通过信息查询及其他侦查手段,民警于11日中午与上述嫌疑车辆的车主刘某兴取得了联系,并告知其在年6月10日04时40分左右北环二路发生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中有重大嫌疑,要求到案调查。慑于法律的威严,自知难逃制裁,当天刘某兴驾驶嫌疑车辆粤V91***吉利牌小车到普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经调查,刘某兴供认其于年6月10日04时40分左右在普宁市北环二路流沙东街道湖东村路段驾驶一辆号牌号码为粤V91***吉利牌小车碰撞一行人后驾车离开的犯罪事实。至此该案件告破。目前,刘某兴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无论是行人还是机动车驾驶人都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虽然北环二路道路通行条件较好,但是沿路两侧路口较多,部分时段路况较为复杂,机动车驾驶人切不可超速行驶。若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及时报警,切不可心存侥幸逃离现场,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图文编辑:潮汕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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