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普宁法院五天高效为劳动

“非常感谢法院这么快为我追回了这笔补偿金!”近日,随着手机提示音响起,小林通过支付宝收到了曾经供职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这距离她向普宁市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仅过了5个工作日。

年8月,小林入职普宁某快递公司,但公司一直未为小林缴纳社会保险费。今年5月,小林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为由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6月,小林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认定公司应向小林支付经济补偿金.3元。裁决生效后,快递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小林遂于8月3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普宁法院切实贯彻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放款“三优先”原则,为该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执行。经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说明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将面临的执行惩戒和强制措施等,最终被执行人主动表示将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9月8日,在法院执行局组织下,双方在法院执行服务区握手言和,被执行人一次性向申请执行人小林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向法院缴纳了案件执行费。

来源:普宁法院

整理:林昭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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