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市场监管局公布
我市11家企业
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一、泉山区慧之光食品商行经营的鱼皮花生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鱼皮花生,抽样单编号:SC,标示生产厂家:普宁市里湖恒丰食品厂,生产日期:-07-01,规格型号:g/袋。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泉山区慧之光食品商行,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商行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袋,共计31kg,货值元,已销售15袋,库存袋退回厂家。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34.5元,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二、沛县蜜欣百货店经营的黑芝麻核桃黑豆粉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黑芝麻核桃黑豆粉,抽样单编号:SC,标示生产厂家:山东梦想盒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07-13,规格型号:g/袋。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检验发现,霉菌项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冲调谷物制品》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沛县蜜欣百货店,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百货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袋,共计1.5kg,货值56.88元,已销售完毕。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56.88元,罚款0元的行政处罚。
三、徐州易买得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葵花籽(原味)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葵花籽(原味),抽样单编号:GC213000026,标示生产厂家:徐州市九里区拾屯镇新星炒货厂,生产日期:-08-09,规格型号:10kg/袋。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徐州易买得商贸有限公司,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企业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袋,共计10kg,货值元,已销售完毕。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四、徐州百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蛋黄面包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咸蛋黄面包,抽样单编号:SC213000026,生产日期:-09-12。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徐州百洲食品有限公司,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0箱,货值元,已销售完毕。不合格原因是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当事人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元,罚款00元的行政处罚。
五、臻欢禧食品(徐州)有限公司生产、鼓楼区新世纪华联购物中心销售的鱼皮花生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鱼皮花生,抽样单编号:GC213000026,生产日期:-09-07,规格型号:克/盒。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臻欢禧食品(徐州)有限公司,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5盒,货值元,全部销售给鼓楼区新世纪华联购物中心。不合格原因是经营环节贮存不当,当事人未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免予处罚的决定。
(三)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徐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鼓楼区新世纪华联购物中心,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5盒,货值元,已销售完毕。不合格原因是贮存温度过高。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徐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25.2元,罚款10元的行政处罚。
六、泉山区祥坤水果店经营的国产香蕉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国产香蕉,抽样单编号:GC213000026,购进日期:-09-16。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泉山区祥坤水果店,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水果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0kg,货值元,已销售完毕。经查,不合格原因是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农药。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七、徐州明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肉松起酥面包、海苔肉松起酥面包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咸肉松起酥面包,抽样单编号:SC,生产日期:-08-09,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样品名称:海苔肉松起酥面包,抽样单编号:SC,生产日期:-08-09,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均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徐州明雄食品有限公司,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咸肉松起酥面包、海苔肉松起酥面包各20箱,货值共1元,均已销售完毕。不合格原因是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当事人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元,罚款00元的行政处罚。
八、徐州宝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健康吐司(面包)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健康吐司(面包),抽样单编号:GC213003420,生产日期:-09-01。经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发现,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对徐州宝彤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调查,该公司已于年10月14日注销。
九、徐州志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绝味面筋(调味面制品)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绝味面筋(调味面制品),抽样单编号:SC206856,生产日期:-09-04。经成都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发现,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徐州志远食品有限公司,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8箱,共计48公斤,货值元,已销售完毕。不合格原因是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当事人生产不符合标准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元,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十、泉山区粥之思惠餐饮店使用的餐盘(自消毒)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餐盘(自消毒),抽样单编号:SC213002815,加工日期:-10-12。经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发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泉山区粥之思惠餐饮店,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餐饮店所使用的餐具为自己清洗消毒,因清洗消毒不规范导致不合格。当事人使用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十一、云龙区林哥海鲜经营部经营的皮皮虾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皮皮虾,抽样单编号:SC213002815,购进日期:-09-28。经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发现,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徐州市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云龙区林哥海鲜经营部,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查明,该经营部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皮皮虾8公斤,货值元,已销售完毕。不合格原因应该是养殖过程中养殖环境控制不严。当事人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徐州市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