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关于组织申报甘肃省教育科学

各县(市、区)教研室(教科所)、市直各学校:

年度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规办〔〕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做好课题立项申报推荐工作。

一、名额分配

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年课题立项申报指标分配我市项,根据—年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在全市立项总数中所占比例,结合各县(市、区)教育科研工作改革发展实际和教师人数测算,确定推荐限额如下:崆峒区40项,泾川县23项,灵台县16项,崇信县8项,华亭市20项,庄浪县39项,静宁县40项,市直中小学、幼儿园6项,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及职业院校7项,各县(市、区)教育(科)局教研室(教科所)评审上报的课题数必须在相应数额以内。

二、工作安排

(一)初审阶段:3月31日至4月25日

各县(市、区)教研室(教科所)组织辖区内教师开展课题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下达限额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由崆峒区负责评审,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和职业院校由市教科所负责评审)。评审结束后,将推荐结果在本县(市、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请于4月26日前将申报审批书、汇总表和公示报告截图上报至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复审阶段:4月27日至5月10日

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抽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将推荐结果在市级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知推荐申报课题教师上传材料(具体上传工作另行通知)。

三、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各县(市、区)教研室(教科所)须统一上报推荐申报课题材料要求如下:

1.《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3)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纸质版须加盖公章。

2.《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须加盖公章。

3.各县(市、区)公示截图、推荐申报课题的公示纸质版文件1份与电子版,推荐公示文件纸质版须加盖公章。

(二)报送时间

截止4月26日前统一报送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四、其他事宜

本次课题申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上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席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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