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小房君了解,普宁一批项目启动公示,合计约69.8亩,包括备案、设计方案、批前公示等,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百美康养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普宁末站—纺织印染园区能源站天然气管线建设工程、普宁市华润中宏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备案项目编号:--04-01-项目名称: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所在地:普宁市下架山镇水供塘村普宁大道北侧
项目总投资:.0万元
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主要建设一幢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单位:广东百美物流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备案机关: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申报日期:年02月28日
复核通过日期:年03月01日
项目起止年限:年08月01日-年07月01日
项目当前状态:办结(通过)
百美康养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
备案项目编号:--04-01-项目名称:百美康养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所在地:普宁市下架山镇水供塘村普宁大道北侧
项目总投资:.0万元
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主要建设一幢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单位:广东百美物流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备案机关: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申报日期:年02月28日
复核通过日期:年03月01日
项目起止年限:年08月01日-年07月01日
项目当前状态:办结(通过)
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备案项目编号:--04-01-项目名称: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所在地:普宁市里湖镇庵埔村洪桥头
项目总投资:.0万元
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主要建设一幢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单位:广东新东海电器有限公司
备案机关: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申报日期:年02月28日
复核通过日期:年03月01日
项目起止年限:年07月01日-年06月01日
项目当前状态:办结(通过)
普宁末站—纺织印染园区能源站天然气管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普宁市纺织印染园区能源结构和能源供应多元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园区成形达效,普宁市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协调推进加快“普宁末站—纺织印染园区能源站天然气管线工程”项目建设,现将项目设计方案(总体布置图)公示如下:1、建设单位:普宁华润中宏能源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普宁末站—纺织印染园区能源站天然气管线工程
3、线路途经:始于下架山镇大南斜村的普宁末站,止于占陇镇与南径镇交界处的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LNG气化站内的纺织印染园调压站,沿途经过下架山镇和占陇镇。
4、建设内容及规模:管径DN,预计年输气用量为2.8×10Nm/a,运行压力4.0兆帕,全长约15.5公里,敷设于钢筋混凝土管沟或钢筋混凝土管套内。
5、公示时间:年3月2日至年3月11日
普宁市华润中宏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普宁市华润中宏能源有限公司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1.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2.用地位置: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起步区纺织西路北侧;
3.用地面积:平方米(0.96亩);
4.类别:交易转让;
5.根据公司申请和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审核意见(NO-),普宁市中宏管道燃气有限公司位于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起步区纺织西路北侧的平方米工业用地转让给普宁市华润中宏能源有限公司,并办理红线图,同时,原编号2019R号规划红线图收回注销;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也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
7.建筑物应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
8.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9.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0.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1.主要规划技术控制指标:
容积率:>0.8且≤1.5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15%且≤20%
建筑高度:≤21米。
普宁市华润中宏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普宁市华润中宏能源有限公司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1.用地性质:供应设施(供热、供燃气、供电)用地;
2.用地位置: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起步区纺织西路北侧;
3.用地面积:平方米(17.45亩);
4.类别:交易转让;
5.根据公司申请和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审核意见(NO:-),普宁市中宏管道燃气有限公司位于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起步区纺织西路北侧的平方米供应设施(供热、供燃气、供电)用地转让给普宁市华润中宏能源有限公司,并办理红线图,同时,原编号2019R号规划红线图收回注销;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
7.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高层建筑物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再进行退缩;
8.建筑物应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
9.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0.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1.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2.主要规划技术控制指标:
容积率≥0.5且≤1.8;
建筑密度≤39%;
绿地率≥25%;
建筑高度≤51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