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1则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示,决定收回高埔镇音山径林场的国有土地约.8亩的使用权,收回后作为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本次收回将给予补偿费.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示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高埔镇音山径林场的国有土地31.公顷(具体范围见勘测定界图)的使用权。该国有土地收回后将作为普宁市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该国有土地在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中显示权属单位为高埔镇音山径林场,该林场原为高埔镇企办属下企业,经营管理面积按最新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可查得82.公顷,后因经营管理不善,营业执照被吊销,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名下土地一直由高埔镇人民政府掌控管理。本次收回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将给予高埔镇人民政府补偿费.万元,由高埔镇人民政府负责用地涉及所有青苗、地上附着物的赔付、清理工作。
如对本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民政府提出。
特此公示
:普宁市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高埔镇音山径林场)
普宁市人民政府
年4月25日
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
据小房君了解,此次回收的地块将建设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项目。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项目(第一期)已于年5月备案通过,项目位于普宁市高埔镇音山径林场,总投资万元,由金茂(普宁)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亩,分三期建设(一期项目用地亩,二至三期项目用地亩),一期占地面积2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市政污泥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设施;主要建设厂房、办公楼、宿舍、食堂、仓库、保安室及配套相关设施。
年7月,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受市政府授权委托作为甲方,与乙方金茂(深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在市环卫局举行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特许经营项目签约仪式。
年11月,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为全面提升粤东地区生态文明水平,促进普宁市绿色发展,循环经济生态园将打造成为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引领可持续发展的普宁市生态循环产业示范区。将以循环产业为核心打造循环经济产业增长极,规划对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的总体定位为:集“自然生态、循环产业、综合服务”于一体的具有普宁特色的循环产业生态园区。
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曾提到,谋划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园,期待早日开工,为普宁的发展助力!
作者/来源:普宁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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