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腐败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资本泛滥和权力贪婪深度结合,要聚焦国资产权交易、开发区招商引资、地方平台公司融资、企业上市发行等领域腐败案件,深入剖析资本和权力勾连的内在机理,为查办案件提供实践指引,为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夯实基础。”
近日,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常松在江苏省委机关刊《群众》杂志(思想理论版)发表署名文章《勇于自我革命建设廉洁江苏》。文章中,王常松提到了涉及地方平台公司的腐败问题。
文章分析称,“实践中,省纪委监委通过剖析案件,归纳总结政法系统少数党员干部违规办案、干预司法、公器私用等8种违纪违法情形,平台公司少数党员干部收受中介贿赂高成本融资、利用‘影子公司’充当融资中介、收购民企不良资产、违规出借资金和对外担保等4种违纪违法情形,以及土地领域少数党员干部插手土地招拍挂、变更土地规划、变更土地价格、减免土地出让金、分配用地指标等5种违纪违法情形,为系统治理提供了精准靶向。”
王常松在文章中列举了多起涉及地方平台公司的典型案例。
文章写道,江苏聚焦平台公司“钱袋子”,重点查处了省发改委原副主任祁彪、南通市原副市长陈晓东、南京市浦口区委原书记祁豫玮、南京市溧水区委原书记薛凤冠、靖江市委原书记赵叶、泰州市高港区委原书记顾萍等典型案件。
其中,以祁彪为例,他曾先后担任过盐城市建设局局长,阜宁县委书记,东台市委书记,连云港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常务副市长,江苏省经信委副主任,省发改委副主任等职,于年11月通报被查,次月被免职。
官方“双开”通报披露,祁彪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充当地方政府平台公司融资中介,通过虚增中介环节收取中介费的方式,收受巨额财物,推高地方政府债务”、“伙同其子违规开展融资业务,募集公众资金高息投向地方政府平台,牟取巨额非法利益,增加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等违纪违法情节。
对此,王常松还介绍了江苏在治理涉及地方平台公司腐败问题的经验。
文章表示,在政府平台公司领域,江苏向省委、省政府提出降低融资成本、控制无效投资、清理不良资产等建议,既严明了纪法,又防范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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