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抽签工作,确保我市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及时分配入住,现定于年12月12日至12月1日(星期一、星期二)在莲花山公园点保障性住房首层平台广场对年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公开抽签分配,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
莲花山公园点:位于市区池尾街道莲花山公园西侧,房源有套。开放A、B、D、E幢部分房源,数量套;开放C、F幢2-19层,房源60套。其中廉租住房一房一厅为9套,二房一厅为21套;中等偏下收入优先对象一房一厅为2套,二房一厅为18套;普通公共租赁住房一房一厅为套,二房一厅为65套。
新寮点:位于市区池尾街道金池路北侧(检察院斜对面),共开放房源24套(具体房源见附件1)。
二、参加抽签的对象及事项
(一)经审查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条件申请家庭的申请人,其中:
1、申请意向为新寮点的申请人参加新寮点公租房(24套)抽签(共24户)。
2、申请意向为莲花山公园点且经审查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参加莲花山公园点廉租房(共0套)抽签(共0户),其中参加一房一厅抽签的9户,参加二房一厅抽签的21户。
、申请意向为莲花山公园点且经审查符合中等偏下收入优先对象参加莲花山公园点公租房抽签(共20户),其中参加一房一厅抽签的2户,参加二房一厅抽签的18户。
4、申请意向为莲花山公园点且申请家庭人数为一人的对象参加莲花山公园点一房一厅(除廉租住房和中等偏下收入优先)房源抽签。
5、申请意向为莲花山公园点且申请家庭人数为多人的对象参加莲花山公园点二房一厅(除廉租住房和中等偏下收入优先)房源抽签。
6、对抽签未能分配到房源的申请对象中设置名列入轮候登记册进行轮候,一房一厅设置57名,轮候对象按抽签轮候编码从A开始轮候排序;二房一厅设置名,轮候对象按抽签轮候编码从B开始轮候排序;轮候时间为年,从确定轮候编码签名之日算起。
7、轮候期超过一年的,须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重新审核,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经审核,申请人仍然符合规定条件的,其原轮候次序不变。
(二)抽签采用实名制,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参加抽签,申请人因事不能到现场参加抽签的,可以委托代理,代理需提交经双方签名确认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参照版本见附件2);每户申请家庭仅申请人或受委托人(仅1人)到场参加抽签。申请人或其受委托人未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配租资格。
三、抽签场次及时间
本轮抽签定于年12月12日至12月1日(星期一、星期二)在莲花山公园点保障性住房首层平台广场举行,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抽签采取多场地分批次进行。抽签共分为ABCDEF六个场次进行:
A场次为新寮点房源抽签;
B场次为莲花山公园点廉租房房源抽签;
C场次为莲花山公园点中等偏下收入优先一房一厅房源抽签;
D场次为莲花山公园点(除廉租和中等偏下收入优先对象)一房一厅房源抽签,且按人数分为D1场和D2场两个批次进行;
E场次为莲花山公园点中等偏下收入优先二房一厅房源抽签;
F场次为莲花山公园点(除廉租和中等偏下收入优先对象)二房一厅房源抽签,且按人数分为F1场、F2场、F场、F4场和F5场五个批次进行。
具体场次时间安排如下:
(一)A场(24户):新寮点房源场
12月12日上午9时开始登记进场,抽签者应于9时0前登记进场等候,9时40分开始抽签;
(二)B场(0户,一房一厅9户、二房一厅21户):莲花山公园点廉租房场
12月12日上午10时开始登记进场,抽签者应于10时0分前登记进场等候,10时40分开始抽签;
(三)C场(一房一厅:2户):莲花山公园点中等偏下收入优先场
12月12日下午14时0分开始登记进场,抽签者应于14时40分前登记进场等候,14时50分开始抽签;
(四)D场:莲花山公园点一房一厅场(除廉租和中等偏下收入优先对象)
D1场(一房一厅:78户):12月12日下午14时50分开始登记进场,抽签者应于15时20分前登记进场等候,15时0分开始抽签;
D2场(一房一厅:75户):12月12日下午15时0分开始登记进场,抽签者应于16时前登记进场等候,16时10分开始抽签;
(五)E场(二房一厅:18户):莲花山公园点中等偏下收入优先场
12月1日上午8时0分开始登记进场,抽签者应于8时50分前登记进场等候,9时开始抽签;
(六)F场:莲花山公园点二房一厅场(除廉租和中等偏下收入优先对象)
F1场(二房一厅:户):12月1日上午9时开始登记进场,抽签者应于9时40分前登记进场等候,9时50分开始抽签;
F2场(二房一厅:户):12月1日上午9时50分开始登记进场,抽签者应于10时0分前登记进场,10时40分开始抽签;
F场(二房一厅:户):12月1日下午14时开始登记进场,抽签者应于14时40分前登记进场,14时50分开始抽签;
F4场(二房一厅:户):12月1日下午14时50分开始登记进场,抽签者应于15时0分前登记进场,15时40分开始抽签;
F5场(二房一厅:79户):12月1日下午15时40分开始登记进场,抽签者应于16时20分前登记进场,16时0分开始抽签。
每一户申请家庭参加的场次安排见附件。
四、抽签的程序
(一)抽签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身份证及经双方签名确认的委托书,在对应参与场次批次规定的时间内登记入场,登记时按照入场登记顺序确定并领取抽签顺序号;
(二)抽签前由抽签代表对抽签箱现场进行查验,并由工作人员现场将签号放入抽签箱;
(三)按照抽签顺序号进行抽签,抽签人听到工作人员叫所持顺序号后,凭所持抽签顺序号单上台抽签,顺序号呼叫三遍后仍未上台抽签的,视为放弃配租资格;
(四)抽签人抽取结果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并公布,抽签人在工作人员引领下予以登记确认,登记完成后有序离场。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抽签严格控制到场人数,每一户申请家庭仅申请人或受委托人(仅1人)参加抽签。如抽签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者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得参加现场抽签、需委托代理人代为抽签。到场参加抽签人员需扫描粤省事场所码、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统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自备),自觉配合体温检测,按照现场标识指示保持排队间距。
(二)租金标准为新寮点公租房月平方米4元,押金元;莲花山公园点公租房月平方米5元,廉租房月平方米1元,押金元。
(三)所有中签的配租对象应于年12月16日至年12月2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1:0,下午14:0-17:00),持签号和有效证件到莲花山公园点保障性住房C幢一楼签订《普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租赁手续(缴纳租金、押金等),完成交房手续。合同签订时间安排如下:
12月16日:新寮点公租房及莲花山点廉租房;
12月19日至12月22日:莲花山点公租房。
(四)若配租对象放弃所抽房号或未能按照通知规定于年12月22日前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保障房配租资格,且两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住房保障。
(五)本次抽签将邀请市公证部门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