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资本邦
4月13日,资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高乐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SZ)收到监管函。
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高乐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年3月16日,高乐股份披露《关于公司大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称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所持质押股份触及违约处置情形,年3月9日至3月12日期间累计被动减持股份.20万股,占高乐股份总股本的1%,减持金额为.04万元。上述减持行为发生的15个交易日前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未披露减持计划。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3.1.8条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