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重点运输企业源头管理,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推进百日会战及春节前重点企业源头管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增强企业的安全主体意识和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出行意识,切实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普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车管股、法宣股、城区二中队到普宁市南顺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和普宁市通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开展检查、通报和宣传工作。
民警首先对企业公司的“一车一档”、日常工作台账、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相关企业公司一小部分车辆因存在的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问题进行通报,并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进行整改。
随后,法宣股民警和部分管理、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和围绕交通安全法规面对面交流交通安全知识。要求驾驶员做到不开超员车、超速车、疲劳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为了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民警及时地将一些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例发送到企业公司的《重点运输企业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