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一大早,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杨某拿着《村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来到了镇纪委书记办公室。
“我犯了错,来找组织坦白。”杨某沉默了一会儿,鼓足勇气说出了这句话。事情要从该村新进驻了一家企业说起。这家企业老板向杨某发出邀约,希望能一起坐坐。杨某拒绝了很多次,但在老板的再三邀请下,最终还是同意了。杨某想着企业老板初来乍到,对村里的情况不熟悉,可能是发展上遇到了需要协调解决的事。分别时,老板告诉杨某,在他车上放了两条烟和1箱酒。杨某推让了几次,因为害怕周围人多眼杂,影响不好,还是收下了,心想改天一定退还回去。“之后,我竟把这件事忘了,可没想到……”杨某深吸一口气,接着说:“那天我收拾后备箱,发现两条烟中间还夹着一个信封,里面竟然是元现金。我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几天,我吃饭睡觉都不安稳,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为什么不约这个老板在办公室谈事情呢?”镇纪委书记问。“这正是我最后悔的地方,如果我们约在办公室,他就没有机会给我这些东西,如果我当时不去赴约,这一切也就不会发生。”杨某低下头,懊恼不已。“那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果断拒绝老板送的烟酒呢?”镇纪委书记接着问。“唉,我当时还是有侥幸心理的,虽然认为收礼不对,但也不认为是什么大事。现在,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任何处分……”杨某讲述完事情的始末,长舒一口气,仿佛拔掉了扎在心头的刺。随后,镇纪委对此事展开核查,确认杨某违规接受宴请及礼金的事实与本人所述基本一致,鉴于杨某主动交待,态度诚恳,并如数上缴了收受的财物,最终,石洞镇党委研究决定对杨某予以谈话提醒。来源:甘肃纪律监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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