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学历层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报名。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兰州城市学院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下称《岗位列表》)。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
(四)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为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五)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应届毕业生须于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
(1)报名时间:年6月1日08:30至年6月7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