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佳隆股份公告编号:-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各项专业报告,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众华所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华所自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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