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宁某小区物业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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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有网友通过相关平台反映“凯逸阳光小区物业管理不规范”,包括没有明确管理人员、地下停车场和水费乱收费等,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11月8日对此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网友留言:

1.居民垃圾堆放在负2层,导致污染。

2.负1层停车位物业私自锁住,不开放给住户停用。

3.较多住户反映水表有问题,用水量大大超出以前的用水习惯,审查水表规格及收费明细。

4.反映问题时没有明确管理人员。有问题时互相推诿,请明确物业负责人。

5.解决购房条款配套的推拉门无配套和套房面积缩水做少的遗留问题。

6.摩托、电动车、汽车停车费收费标准没有按照政策制度收取,私设收费标准。

7.小区的雨水分流排泄不合格,导致多次雨水倒灌进屋。

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关于凯逸阳光物业管理相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于10月22日组织相关人员到凯逸阳光物业管理处进行调查了解,并与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地下室负一层垃圾散发臭味及负二层装修垃圾堆积问题”,经向物业了解,物业每天有做好负一层垃圾站垃圾清运及周边消毒工作;由于小区现阶段有陆陆续续有装修户进场装修,为将影响降到最低,物业将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设在地下室负二层角落,并限令清运单位定时清运出小区。我局已落实物业工作人员每日清理垃圾并将照片发至业主群,建立台账。要求物业加强巡查,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二、“关于物业没有负责人问题”,目前物业正在招聘物业负责人,现暂由一名物业工作人员代理,负责物业管理一切事务。

三、“关于未做好绿化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八栋一楼娱乐活动室周边绿化欠缺养护。经了解,部分业主为方便进入娱乐活动室而“抄近道”,造成草坪遭到破坏,我局已落实物业加强花草养护,并加强业主宣传,严禁践踏草坪。

四、“关于地下停车场收费问题”,根据《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号)第一条规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停车场经营者(以下简称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我局要求物业积极与业主沟通地下停车场收费相关事项。

五、“关于收取水费相关问题”,经了解,物业根据政府发布普府函号文件执行,在小区宣传栏也出示收费公示。部分业主反映水表存在问题,根据我局职能,我局已建议物业及业主聘请第三方检测进行检测监管。

我局将继续跟踪事件发展,要求物业履职尽职,积极与业主沟通,解决业主合理诉求,营造和谐宜居的环境。

回复时间:-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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