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揭阳市普宁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普宁市飞灰应急处理工程)》和《揭阳市普宁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普宁市广太镇河田农林养游经营项目)》成果进行公告,这两个项目属于近期具备建设条件、急需落位建设的重要产业项目,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条件,落实地块总面积3.公顷(49.亩),落实后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普宁市飞灰应急处理工程
《审批表》落实地块总面积2.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2.公顷(其中园地0.公顷,林地1.公顷)。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2.公顷。《审批表》已于年1月25日通过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审批(445200JY)。
据了解,普宁市飞灰应急仓储项目位于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东侧,由金茂(普宁)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占地面积.7平方米,建筑面积.9平方米。项目主要为固化飞灰的应急仓储,设计最大储存量为1.6万吨,日储存飞灰30吨。
普宁市广太镇河田农林养游经营项目
《审批表》落实地块总面积1.公顷,落实前,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1.公顷(其中园地1.公顷,林地0.公顷),其他土地0.公顷。落实后,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现行规划,普宁市目标年(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公顷以内。落实后,普宁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1.公顷。《审批表》已于年1月25日通过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审批(445200JY)。